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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提价格控制“目标化” 将房地产调控进行到底
作者:罗宇凡、华晔迪   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年01月28日    【字体: 】   
 
 

   在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八项主要调控内容中,首先就提出了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责任的问题。

首提价格控制“目标化” 房地产调控进一步升级

  新华网北京1月27日电(记者罗宇凡、华晔迪)2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在2010年一系列调控政策的基础上,会议再次确定八项内容,全面调控房地产市场,包括首次提出各城市要合理确定新建住房的价格控制目标,并再次提高信贷门槛,加大对投资、投机性购房的抑制。

  首提房价调控“目标化”

  在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八项主要调控内容中,首先就提出了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责任的问题。在以往政策的基础上,首次明确提出了“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调控房价从之前抽象的表述具体为确定“价格控制目标”,这样一个明显的变化标志着决策层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进一步升级。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表示,这是第一次明确提出要各地制定房价控制目标,预计部分城市,尤其是房价居高不下的一线城市,可能会制定出房价涨幅控制线,部分房价不太高的城市可能会像重庆那样,制定出一个房价收入比的区间。

  “由地方政府制定房价总体水平,史无前例,调控房价的效果肯定比去年好。”杨红旭说。

  营业税全额征税让炒房成本再提高

  在八项调控内容中,调整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政策同样引人关注。根据新的政策,“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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