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和投资类业务的,纳入30%余额比例管理范围。
伍永刚认为今后信托公司将独立甄别、承担信贷类理财产品的风险,“对信托公司而言这是个挑战。”他认为。
某信托界人士指出,大多数信托公司都没法满足“融资类业务余额占银信理财业务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30%”的要求。
“大家的比例都超的。为了满足不超过30%的监管要求,信托公司只能靠做大分母来实现。这个分母就是投资业务。投资无外乎债券和股票。债券的投资机会不多,现在信托公司的股票开户又被叫停。你说信托公司的机会在哪里?”该人士有些抱怨。
中国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所长邢成却对银信合作的前景保持乐观。他认为银信合作是基于市场需求而产生的,因此会有旺盛的生命力。银行的网点优势和信托公司的产品优势势必会走到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