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日前下发《关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对银行、信托公司从事银信理财业务作了规范。
国泰君安金融业首席研究员伍永刚认为,《通知》的实施对银行净利润的影响约-2%,但导致信贷紧缩的可能性较小。
而信托界人士对《通知》出台后信托公司的作为持悲观态度。
影响银行净利润
《通知》对商业银行的规范包括,商业银行应严格按照要求将表外资金在今、明两年转入表内,并按照150%的拨备覆盖率要求计提拨备,同时大型银行应按照11.5%、中小银行按照10%的资本充足率计提资本。
伍永刚分析,初看,该《通知》对银行的影响似乎较为严峻:如表外资产转入表内有可能挤占银行信贷额度,形成挤出效应;转入表内后需要按150%拨备覆盖率计提拨备;增加风险资产从而增加资本消耗;相关规范措施可能滞阻银信理财业务等。
但仔细分析后不难发现,《通知》要求银行在明年年底之前把表外资产传入表内。而目前存续的银信合作信贷类理财产品的期限普遍比较短,大多数会在明年年底之前到期,所以最终需要银行转入表内的资产是非常有限的。因此对新增贷款的“挤出效应”有限。而在银行信贷额度管理的背景下,银行的拨备和资本计提规模是不会受到什么影响的。
到期后的银信合作理财产品,银行会采取新的、不需要再转入表内的合作模式。例如,银行为信托公司推荐项目,提供财务咨询、推介服务,获取中间业务收入。而商业银行代为推介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产品不在本《通知》规范范围。或者说,商业银行推介信托公司信托产品并不受该《通知》影响。
假定下半年银信理财业务原为2.5 万亿元,银监会的规范导致该业务萎缩60%,由此可测算银信理财业务规范所带来的影响约为-1.98%。若银信理财业务萎缩量为70%,则对应的影响为-2.31%;若萎缩量为50%,则对应的影响为-1.65%等。
“所以总体来说,我们认为<通知>对银行净利润的负面影响大约在2%左右。”伍永刚说。
信托公司面临挑战
对信托公司来说,《通知》主要有六个方面的规范措施:信托产品期限不得低于1 年;信托产品方式不得设计为开放式;不得开展通道类业务;对融资类银信理财业务实行余额比例管理,即融资类业务余额占银信理财业务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30%;对投资类银信理财产品,原则上不得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对同时用于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