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发达国家金融发展的路径?只有多推金融衍生品才是发展金融市场吗?连一般市场的透明度都没有的衍生产品究竟能发现什么样的价格和价值?在不断创新的金融产品链条下的风险管理的机制,是管理风险还是创造系统风险?既已被证明是风险极大的危机形成路径,那新兴经济体的金融市场可否不按发达国家既定的股票债券(房地产抵押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结构化产品——更复杂的结构化产品——CDS的发展思路,另走一条新路?金融机构是否应回归一般中介机构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基本职能,而不是依靠杠杆放大资产规模,以致创造大量的虚拟货币来为虚拟经济制造泡沫,最后变成危机创造机构?留给跑出潘多拉盒子的魔鬼在一定空间中继续逍遥与监管法外,是否会再次祸害人间?新兴市场经济体是该把魔鬼放出来,还是应该永远严密封闭潘多拉的盒子?无论如何,新兴市场经济体实在是付不起反复折腾的代价的。
因此,为避免重蹈危机覆辙,新兴市场经济体在研究这些新规则过程中,不能先假设发达国家金融市场的发展路径是必然的,只要修补漏洞就可以全盘照搬,而要从什么是“金融市场的发展”这样的根本性上提出问题并试着回答,由此形成新兴经济体国家金融市场发展的新思路。
再比如,金融应该自由化吗?金融资本就该不受限制地自由流动吗?华盛顿共识倡导金融自由化,但所谓金融资本的自由化能带来全球的多赢,并没有理论根据,而金融资本大规模流入商品市场,扭曲大宗商品价格,恰是违反经济学基本原则的。
2008上半年,金融危机使金融资本大规模转战国际大宗商品市场,推动大宗商品价格完全脱离均衡价格大幅上涨。最典型的是国际石油价格。在美国航空公司的压力下,美国国会要求芝加哥期货交易所就是否存在操纵价格行为展开调查。结果显示,70%以上是投机行为所致。
在理论上没有得到像直接投资资本那样对流入国和输出国都带来共赢的结论之前,在实践中高风险高危机的基本属性没有得到有效的改变之前,金融资本完全没有约束的所谓“自由化”,应该被剔除出国际金融新规则。
还有,金融资本全球流动的金融监管,能各自为政吗?事情很清楚,美国的新法案实际上是金融资本的国内监管规则。美国和英国最强有力地推动金融自由化,但却最坚定地反对全球监管。
笔者以为,如果金融资本的自由流动的合理性并不充分,大规模全球流动不断制造危机,那国际金融市场的新规则最核心的部分,首先就该建立金融资本流动、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