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第八次中国—东盟经贸部长会议在泰国曼谷举行,商务部部长陈德铭与东盟10国的经贸部长共同签署了中国—东盟自贸区《投资协议》。该协议的签署向外界发出了一个明确的信号,即中国和东盟各国愿同舟共济,携手抗击国际金融危机,继续推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反对贸易和投资保护主义,为东亚地区和全球经济的复苏与发展作出重大贡献。
《投资协议》包括27个条款。该协议通过双方相互给予投资者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和投资公平公正待遇,提高投资相关法律法规的透明度,为双方投资者创造一个自由、便利、透明及公平的投资环境,并为双方的投资者提供充分的法律保护,从而进一步促进双方投资便利化和逐步自由化。
近年来,随着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步伐的加快,中国与东盟相互投资不断扩大。截至2008年底,东盟国家来华实际投资520亿美元,占我国吸引外资的6.08%。
同时,中国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对东盟的投资也出现了快速增长态势。
中国—东盟自贸区是我国对外商谈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区,也是东盟作为一个整体对外商谈的第一个自贸区。2002年中国与东盟启动了自贸区的谈判,2003年“早期收获计划”正式实施,2004年签署了《货物贸易协议》,2007年签署了《服务贸易协议》。《投资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双方成功地完成了中国—东盟自贸区协议的主要谈判,中国—东盟自贸区将如期在2010年全面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