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正式启动,今年6月试点范围扩大,增加国内试点地区,不再限制境外地域,试点业务范围扩展到货物贸易之外的其他经常项目结算。
据央行数据,自试点开始至2010年6月末,银行累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706.0亿元。目前来看,香港和新加坡仍是境外接受人民币结算的主要地区,在发生人民币实际收付的业务中,两地合计占比87%。